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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决定催告书 相社追催字(2026)第013号

来源: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6-11-02 09:00 访问量:字体: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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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已向你单位送达了(2026)社审追决字第004号《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你单位职工刘强怀(身份证号码:36**************14)工伤待遇玖万贰仟玖佰元伍角陆分,逾期不偿还的,我中心将依法追偿,届时因追偿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及逾期偿还的利息损失等也由你单位承担。但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偿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偿还义务,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款项玖万贰仟玖佰元伍角陆分。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中心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邹建华                    联系电话:67591988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

苏州市相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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