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4日至11月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1月16日,巡察组向区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根据区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区委政法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全面对标反馈问题深挖根源、细化举措、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区委政法委求真务实,真改实改,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整改措施均已按计划完成或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需要持续推进或长期坚持的,均按计划进度稳步推进。
(一)强化党管政法机制作用,坚决筑牢对党忠诚根基
一是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依托区委政法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月度工作例会、书记办公会等开展学习30余次。健全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组织研讨交流10余次,通过增加现场教学等鲜活形式增强学习质效,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
二是健全政治督察机制。将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与区委巡察、上级专项督查统筹联动,推动督查巡查与案件评查、执法检查深度融合,建立督查问题专项台账,实行交办、督办、回访、销号闭环管理,定期督促整改落实,杜绝“一查了之”。
三是抓好政法队伍建设。强化干部管理制度,建立政法单位干部交流会商机制,要求政法各单位每年报送必须交流人员、应当交流人员、应当调整分工人员并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应交流尽交流”标准。优化政治轮训机制,制定年度政治轮训方案,推动政法各单位将政治轮训覆盖全体干警。加强纪律作风研判,每半年开展队伍纪律作风研判,全面排查廉政风险。
(二)持续提升统筹协调能力,全力提高政法工作质效
一是充分发挥全体会议制度。贯彻落实《中共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规则》,不断完善《区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每季度分析全区政法工作形势,研究部署政法工作重大事项,对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
二是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明确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范围、内容和程序等,完善报送内容审核把关机制,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
三是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建立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机制,对政法惠民实事、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等全局性任务实行专项督办,每季度开展督导检查、分析研判,健全工作进展报告、定期通报制度,压紧压实推进责任。组织开展政法系统“三服务”专项行动,依托“产业链+法律服务”精准助企,落地OPC协同创新社区法律服务站点,搭建涉外法治协同服务体系,服务市场主体200余家,范围覆盖21个国家和地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严格规范流程运行管理,夯实组织建设工作根基
一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从严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流程,会前充分研讨、严格审核对照材料,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持续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建立分层全覆盖谈心谈话机制,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疏导苗头性问题。
二是规范办文办会流程。依托书记办公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专人完整记录“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讨论、表决全过程。完善公文起草、登记、审核、印发全流程管理,严格落实文稿三审三校。统一规范各类汇报、通报材料编写标准,持续提升办文办会规范化水平。
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通过严格计划申报、从严审核管理、加强日常监督等方式,对照经费支出标准,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执行采购制度,按照省财政厅采购管理要求落实三方询比价流程,完善采购内控台账。规范合同签订管理,明确合同签订要素,建立履约支付常态化核查机制。
四是优化干部队伍建设。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提升选人用人工作水平,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按程序规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创新丰富考察方式,多方面、多角度了解情况,健全日常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考察精准度。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能力建设,按照有关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档案内容、格式规范要求,完善人事档案收集归档工作。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区委政法委将持续巩固此次巡察阶段性整改成效,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定期复核,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细化阶段性举措,分节点推进落实,持续完善各类长效管理制度,把整改成效固化为常态化工作机制。以巡察整改为抓手统筹推进平安相城、法治相城建设,不断夯实综合治理根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从严管党治警锻造过硬政法队伍,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区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长效动力,全力护航全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2-85181656;邮政信箱: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行政中心12号楼相城区委政法委;电子邮箱:xcqwzfw@126.com。
中共苏州市相城区委政法委
2026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