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对下列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66185273
邮箱:nijiajie@sipac.gov.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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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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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苏嘉甬铁路220kV熟渭线51#-54#/熟春线50#-55#段迁改工程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漕湖街道、北桥街道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上海电务电化有限公司 |
苏州普瑞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220kV熟渭4X37/4X38线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625km(A1~A7),新建四回路角钢塔1基(A1),双回路角钢塔6基(A2~A7);新建220kV熟春4X39/4X40线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3.951km(A1~B14),新建双回路角钢塔13基(B2~B14)。利用现状导地线恢复220kV熟渭4X37/4X38线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342km(A7~熟渭59#),利用现状导地线恢复220kV熟春4X39/4X40线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276km(B14~熟春56#),利用现状导地线恢复220kV熟渭4X37/4X38线(同塔220kV熟春4X39/4X40线)四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18km(220kV熟渭4X37/4X38线44#/220kV熟春4X39/4X40线43#~A1)。拆除220kV熟渭线45#/熟春线44#~熟渭线53#/熟春线52#四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69km,拆除四回路杆塔9基;拆除220kV熟渭线53#~熟渭线58#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32km,拆除5基混压四回杆塔;拆除220kV熟春线52#~熟春线55#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796km,拆除3基角钢塔,其中双回路角钢塔1基(220kV熟春线53#),混压四回路角钢塔2基(220kV熟春线54#、55#)。 |
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活动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影响。 二、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减少施工期生态影响的有效措施如下: (1)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2)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3)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4)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土建施工;(5)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6)优先利用现有道路作为临时施工道路,在现有道路无法通达施工场地时设置临时施工道路,临时施工道路应铺设钢板减轻对地表植被的影响;(7)为不增加对地表的扰动,尽量减小土方开挖量,拆除塔基混凝土基础深度至1m以满足复绿要求。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临时用地、新建塔基周围、拆除杆塔塔基处进行回填,及时进行复耕和绿化处理,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并在景观上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扬尘造成的污染是短期和局部的影响,施工完成后便会消失。降低施工期扬尘的有效措施如下:(1)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作业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2)优先选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3)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撒,不超载,经过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时控制车速;(4)设立施工保洁责任区,确保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清洁等措施防治土方作业等施工扬尘。对照大气污染防治“十达标”,即“围挡达标、道路硬化达标、冲洗平台达标、清扫保洁达标、裸土覆盖达标、工程机械达标、油品达标、运输车辆达标、在线监控达标、扬尘管理制度达标”,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保护措施符合与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达标要求,确保施工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2022)排放标准要求。 3.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基坑渗水、少量泥浆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针对临近湿地、河流的特点,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如下:(1)施工废水严禁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每处新建塔基施工区设置1座临时沉淀池,布置于远离水体一侧(距湿地、河流岸线≥10m),优先采用成品钢制池体;基坑周边采取简易防渗措施阻隔地表水体侧向补给,渗水及泥浆水通过坑内明排收集,经沉淀去除悬浮物后全部回用,不外排;(2)施工场地不设置厨房,施工人员就餐为外购,无餐饮废水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现有的卫生设施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 4.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噪声,大多为不连续性噪声,根据同类项目,施工噪声源强在84dB(A)~90dB(A)之间,产噪设备均置于室外。本工程施工期应严格做到以下几点:(1)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2)加强施工管理、设置围挡,文明施工,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3)施工工地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4)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5)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制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的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1)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分类收集,不得随意堆弃;(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对于不能平衡的土石方则应外运存放至通苏嘉甬铁路建设工程的弃土场内统一处理;(3)拆除线路产生的塔体、导线、金具等由建设单位回收,及时清运减少土地占用。 6.对漕湖重要湿地保护措施:本项目拆除段架空线路跨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漕湖重要湿地,但不在湿地范围内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施工过程中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场地设置围挡,进行开挖作业时分层开挖,合理堆放土石方并加盖苫布;施工产生的少量泥浆水和基坑渗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回用,不向湿地水体排放;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不随意堆弃,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对拆除杆塔塔基处和临时占地及时进行生态恢复。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将对漕湖重要湿地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运行期 1、生态保护措施:运行期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2、声环境保护措施: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并确保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以降低可听噪声。本项目220kV熟渭4X37/4X38线双回架空线路确保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32.58m,220kV熟春4X39/4X40线双回架空线路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26.61m,220kV熟渭线/熟春线四回架空线路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26.17m。 3、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220kV熟渭4X37/4X38线双回架空线路确保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32.58m,220kV熟春4X39/4X40线双回架空线路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26.61m,220kV熟渭线/熟春线四回架空线路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26.17m,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相序,合理选择导线类型。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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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苏嘉甬铁路110kV申石线、渭申线及渭申线石桥支线线路迁改工程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漕湖街道、北桥街道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上海电务电化有限公司 |
苏州普瑞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110kV1355申石线/1322渭申线石桥支线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74km(申石线32#/渭申线石桥支线8#~G3、G4~G8),新建110kV1355申石线/1322渭申线石桥支线双回地下电缆路径长约0.35km(G3~G4);新建110kV1355申石线/1322渭申线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92km(G8~G13、G14~G16),新建110kV1355申石线/1322渭申线双回地下电缆路径长约0.2km(G13~G14);新建110kV1322渭申线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5km(G8~G8-2,双侧架线单回运行)。新建110kV双回路角钢塔16基(G2~G15,G8-1、G8-2),110kV双回路钢管塔2基(G1、G16)。利用现状导地线恢复110kV1355申石线/1322渭申线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766km(G16~申石线16#/渭申线36#),利用现状导地线恢复110kV1322渭申线双回架空线路(双侧架线单回运行)路径长约0.163km(G8-2~渭申线21#)。拆除110kV申石线32#/渭申线石桥支线8#~申石线24#/渭申线28#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2.05km,拆除110kV申石线24#/渭申线28#~申石线22#/渭申线30#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6km(220kV熟春4X39/4X40线拆除计入其他工程),拆除110kV渭申线28#~渭申线21#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9km(另一回110kV线路为空线,220kV熟渭4X37/4X38线拆除计入其他工程);拆除110kV双回路角钢塔7基(申石线31#/渭申线石桥支线7#~申石线25#/渭申线石桥支线1#),110kV四回路角钢塔1基(申石线24#/渭申线28#),拆除的7基混压四回路角钢塔(申石线22#/渭申线30#~申石线23#/渭申线29#,渭申线23#~渭申线27#)计入其他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活动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影响。 二、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施工期生态影响的有效措施如下:(1)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2)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3)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4)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土建施工;(5)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6)优先利用现有道路作为临时施工道路,在现有道路无法通达施工场地时设置临时施工道路,临时施工道路应铺设钢板减轻对地表植被的影响;(7)为不增加对地表的扰动,尽量减小土方开挖量,拆除塔基混凝土基础深度至1m以满足复绿要求。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临时用地、新建塔基周围、拆除杆塔塔基处进行回填,及时进行复耕和绿化处理,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并在景观上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扬尘造成的污染是短期和局部的影响,施工完成后便会消失。降低施工期扬尘的有效措施如下:(1)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作业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2)优先选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3)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撒,不超载,经过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时控制车速;(4)设立施工保洁责任区,确保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清洁等措施防治土方作业等施工扬尘。对照大气污染防治“十达标”,即“围挡达标、道路硬化达标、冲洗平台达标、清扫保洁达标、裸土覆盖达标、工程机械达标、油品达标、运输车辆达标、在线监控达标、扬尘管理制度达标”,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保护措施符合与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达标要求,确保施工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2022)排放标准要求。 3.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基坑渗水、少量泥浆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针对临近湿地、河流的特点,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如下:(1)施工废水严禁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架空段每基新建塔基设置1座临时沉淀池,电缆段设置2座临时沉淀池,布置于远离水体一侧(距湿地、河流岸线≥10m),优先采用成品钢制池体;基坑周边采取简易防渗措施阻隔地表水体侧向补给,渗水及泥浆水通过坑内明排收集,经沉淀去除悬浮物后全部回用,不外排;(2)施工场地不设置厨房,施工人员就餐为外购,无餐饮废水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现有的卫生设施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 4.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噪声,大多为不连续性噪声,根据同类项目,施工噪声源强在84dB(A)~90dB(A)之间,产噪设备均置于室外。本工程施工期应严格做到以下几点:(1)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2)加强施工管理、设置围挡,文明施工,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3)施工工地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4)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5)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制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的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1)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分类收集,不得随意堆弃;(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对于不能平衡的土石方则应外运存放至通苏嘉甬铁路建设工程的弃土场内统一处理;(3)拆除线路产生的塔体、导线、金具等由建设单位回收,及时清运减少土地占用。 6.对漕湖重要湿地保护措施:本项目恢复架线段架空线路和拆除段架空线路跨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漕湖重要湿地,但不在湿地范围内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施工过程中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场地设置围挡,进行开挖作业时分层开挖,合理堆放土石方并加盖苫布;施工产生的少量泥浆水和基坑渗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回用,不向湿地水体排放;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不随意堆弃,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对拆除杆塔塔基处和临时占地及时进行生态恢复。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将对漕湖重要湿地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运行期 1、生态保护措施:运行期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2、声环境保护措施: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并确保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以降低可听噪声。本项目110kV1355申石线/1322渭申线石桥支线架空线路确保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7.81m,110kV1355申石线/1322渭申线架空线路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5.87m,110kV1322渭申线架空线路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8.97m。 3、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110kV1355申石线/1322渭申线石桥支线架空线路确保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7.81m,110kV1355申石线/1322渭申线架空线路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5.87m,110kV1322渭申线架空线路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8.97m,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相序,合理选择导线类型。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部分线路采用电缆敷设,利用屏蔽作用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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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