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 | 用户登录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招投标公告

苏州通标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供水有限公司关于非机动车车辆维修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来源: 苏州市相城市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5-26 09:12 访问量:字体: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通标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供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非机动车车辆维修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J2023-S-G-052号

二、招标内容:非机动车车辆维修服务

第一标段:元和、黄桥、澄阳片区

第二标段:漕湖、北桥、黄埭、望亭片区

第三标段:高铁北河泾、渭塘、太平、度假区(阳澄湖镇)片区

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共三个标段,允许一个供应商报名多个标段,但一个供应商最多只能就其中1个标段中标。每个标段成交单位为一名。标段的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号进行,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各标段的供应商。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

三、采购总预算:人民币贰佰捌拾玖万元整(¥2890000.00);其中第一标段为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元整(¥1330000.00);第二标段为人民币捌拾陆万元整(¥860000.00);第三标段为人民币陆拾玖万元整(¥690000.00)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项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二)投标人资料要求(所有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单位提供“(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的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注: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递交材料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递交材料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五、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创杰公司)

3、获取方式:现场出售

4、工本费:本套招标文件人民币伍佰元/份。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6月16日13: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13: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2室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3年6月16日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2室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3年6月2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发送至邮箱szcjzb@163.com。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或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先到为止。

3、服务地点:相城区,具体根据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政编码:215002

电   话:0512-65238816        传   真:0512-65238892

联系人:路丽丽 潘莉莉          电子信箱:szcjzb@163.com

采购单位:苏州通标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振华      联系电话:0512-65763283

十、公告期:本招标文件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一、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网、今日相城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

                                            2023年5月26日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分享
打印页面|关闭页面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