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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莲商业广场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来源: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1-06-18 10:42 访问量:字体:

江苏京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盛美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采莲商业广场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JSJS2021-XC-C-002号

二、项目名称:

采莲商业广场专项法律服务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为无效投标

四、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特定条件:

1.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投标单位的以下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审查;

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投标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记录,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的承诺书;

4.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报名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须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的合法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5.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6.递交报名材料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6月25日每日9:00-11:00,13:00-16: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报名材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红章);

7.递交报名材料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400号综艺开元大厦1幢15楼招标代理部。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6月25日每日9:00-11:00,13:00-16: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400号综艺开元大厦1幢15楼招标代理部;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售   价:人民币叁佰元/份(¥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磋商。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7月2日13:00;

2.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7月2日13:30;

3.接收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400号综艺开元大厦1幢15楼会议室1502;

4.接收人:江苏京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1年7月2日13:30;

2.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400号综艺开元大厦1幢15楼会议室1502。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1.勘察现场:投标单位自行前往项目现场,对现场环境、现有设施情况进行详细勘察,全面了解清楚项目现场的所有内容和情况后进行投标。勘察现场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服务期限:一年;

3.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1年6月25日16:3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江苏京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京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400号综艺开元大厦1幢15楼招标代理部;  

3.电话:0512-67256848转1650;

4.联系人:顾梦飞/郁同; 

5.采购单位:苏州市盛美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6.联系人:沈建锋联系电话:0512-66180117。

十一、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二、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网、今日相城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

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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