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住建保〔2026〕9号
经开区、苏相合作区、高新区、高铁新城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阳澄湖镇政府),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提升住房保障水平,根据《关于公布苏州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苏州住建保〔2026〕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布我区住房保障相关标准。
一、住房保障收入标准线: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线为3600元;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线为5750元。
二、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中等偏低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标准如下:
|
住房困难 家庭类型 |
1人户 (元/月∙人∙平方米) |
2人户 (元/月∙人∙平方米) |
3人户及以上 (元/月∙人∙平方米) |
|
最低收入家庭 |
74.8 |
46.9 |
36.7 |
|
低收入家庭 |
47.4 |
30.4 |
24.6 |
|
中等偏低收入家庭 |
28.3 |
18.9 |
15.6 |
上述标准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
苏州市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苏州市相城区民政局
2026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