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是面向全体适龄儿童少年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基本均衡的义务教育是政府的法律责任,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应该享有接受质量合格的义务教育的平等机会。义务教育的属性决定,义务教育必须均衡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西邻华阳路,南至春光路。
该项目为黄埭中心小学新建综合楼工程,项目用地面积约4651.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368.05平方米。建成后,用作学校食堂、风雨操场、车库等用途,项目总投资为7941.22万元,所需资金由镇级财政资金解决。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相城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政发〔2014〕6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关事项(试行)通知》(相稳办〔2018〕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如有其他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本项目建设和运营对您的工作、生活环境的影响;
2.本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3.本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4.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管理;
5.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责任单位、评估实施单位联系。
2.公示期间,评估实施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议或意见,可向责任主体单位、评估实施单位提出。
四、联系方式
(一)评估责任主体
1.单位名称: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人民政府
2.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春丰路与康阳路交叉路口往西北约90米
3.联系人:吴飞
4.联系电话:13814898391
(二)评估实施单位
1.单位名称:重庆同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2.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中路华宇星云汇1幢10层
3.联系人:王明明
4.联系电话:16605211864 邮箱:1873533810@qq.com
二〇二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