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现注销下列取水许可证并予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
特此公告!
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1月12日
附件
相城区依法注销取水许可证取水户名单
序号 |
取水户名称 |
取水证号 |
注销原因 |
1 |
苏州市相城区华新铜业有限公司 |
取水(相城)字[2013]第A05070070号 |
停止取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