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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告通知书

来源: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1-09-24 13:47 访问量:字体:

苏州凯威格服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永宋):

兹有你公司工伤职工张耀耀(身份证号码:3412032003******3X)向我中心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待遇合计50000元,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合计50000元。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请你公司收到催告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导致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我中心将依据有关规定,向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永宋)依法追偿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款项。

特此函告。

                        相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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