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 | 用户登录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食品药品监管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6年第1期)

来源: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6-06-16 09:00 访问量:字体:大中小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苏州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5年第8期、2025年第18期、2025年第19期),涉及我区3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黄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美鲜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黄豆芽10公斤,至案发,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27.6元,违法所得27.6元。

(三)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已经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二、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望亭小徐冷冻食品店销售的鸡蛋,地美硝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上述批次的鸡蛋已全部销售给检测机构,货值金额为99.6元。

(三)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已经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三、八角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相城方格子餐饮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使用的八角,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购进该批次八角1.9公斤,至案发,抽检机构买样1.459公斤,货值金额43.77元,违法所得43.77元。剩余部分当事人已使用完,由于案涉八角系当事人处食品原料,其用该原料制作的成品货值金额无法计算,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三)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已经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四、新鲜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望亭小徐冷冻食品店销售的新鲜鸡蛋,甲氧苄啶、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上述批次的鸡蛋已全部销售给检测机构,货值金额为69.6元。

(三)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已经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分享
【打印页面|关闭页面】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