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3年相城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名单》(第四期)。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东桥张永妹蔬菜摊销售的生姜,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东桥张永妹蔬菜摊从相城区黄埭镇李园园蔬菜店购进上述不合格的生姜3.5公斤,购进单价为生姜22元/公斤,销售单价为生姜26元/公斤,以抽检基数算销售金额为109.2元,货值金额为109.2元,获取违法所得109.2元。
二、牛蛙(活体)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黄埭镇小凡水产店销售的牛蛙(活体),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相城区黄埭镇小凡水产店从吴中区南环桥市场满琴水产品经营部购进上述不合格的牛蛙14公斤,购进单价20元/公斤,销售单价26元/公斤,销售金额为364元,货值金额为364元,获取违法所得364元。
三、小台芒(芒果)
(一)抽检基本情况。徐功财销售的小台芒(芒果),苯醚甲环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徐功财从南环桥市场的苏州兰静轩贸易有限公司购进小台芒10公斤,购进单价6元/公斤,无购进票据,销售单价14元/公斤,已全部销售。以抽样基数为准,获取违法所得112元。
四、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黄埭镇果出没生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相城区黄埭镇果出没生鲜店从吴中区南环桥市场梁朝晖香蕉经营部购进上述不合格的香蕉10箱(8公斤/箱),购进单价55元/箱,销售单价9.6元/公斤,以抽样基数算销售金额为144元,获取违法所得144元。
五、上海青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东桥张永妹蔬菜摊销售的上海青,啶虫脒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东桥张永妹蔬菜摊从相城区黄埭镇李园园蔬菜店购进上述不合格上海青3公斤,购进单价2元/公斤,销售单价5元/公斤,以抽检基数算销售金额为22.5元,货值金额为22.5元,获取违法所得22.5元。
六、鳊鱼(活体)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黄埭镇小魏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活体),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相城区黄埭镇小魏水产经营部从南环市场购进上述不合格的鳊鱼25公斤,因当事人每天购进的商家不一样,未保存索证索票,未知具体商家,购进单价12元/公斤,销售单价18元/公斤,已全部销售,以抽样基数算销售金额180元,获取违法所得180元。
七、鳊鱼(活体)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黄埭回头客水产商行销售的鳊鱼(活体),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相城区黄埭回头客水产商行从高新区浒关分区徐海生水产经营部购进上述不合格的鳊鱼17.8公斤,购进单价15元/公斤,销售单价18元/公斤,以抽检基数算销售金额为180元,货值金额为180元,获取违法所得180元。
八、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澄阳鲜牌生鲜超市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从吴中区南环桥市场黄杨香蕉经营部购进不合格香蕉共60kg,已全部销售,共计货值金额500.00元。当事人已张贴召回公告,但因香蕉属于生鲜类食品,未有消费者前来退货,故未能实际召回。
九、鲫鱼(活)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峰麒生鲜有限公司销售的鲫鱼(活),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21日从新吴区鸿山徐红芹水产品店购进鲫鱼(活)11.4公斤,购进单价26元/公斤,销售单价30元/公斤,至案发,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未能实际召回。
十、黄鳝(活)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峰麒生鲜有限公司销售的黄鳝(活),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21日从新吴区鸿山徐红芹水产品店购进黄鳝(活)6.6公斤,进价45元/公斤,销售价100元/公斤,至案发,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未能实际召回。
十一、鲫鱼(活)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元和好美多超市店销售的鲫鱼(活),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23日从高新区浒关分区张云弟水产经营部购进鲫鱼(活)7.1公斤,进货单价22元/公斤,销售单价31.6元/公斤。至案发,已全部销售,未能实际召回。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