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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3年第2期)

来源: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3-14 13:40 访问量:字体: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苏州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3年3期),涉及我区2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鸡肉(冰鲜)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北桥福顺家贸易商行2022年10月14日销售的鸡肉(冰鲜),尼卡巴嗪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江苏佳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针对相城区北桥福顺家贸易商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相城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养殖环节(生产环节)所致,当事人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发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免予其他行政处罚。

二、鳊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汇如聚商贸有限公司(苏州天虹商场有限公司相城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抽检日期为2022年10月18日,检验机构为江苏佳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苏州汇如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鳊鱼的行为,相城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苏州汇如聚商贸有限公司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48元,上缴国库,免予其他行政处罚。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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