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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9期)

来源: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10-28 13:28 访问量:字体: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苏州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2年第28期),涉及我区2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沼虾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市相城区陆慕金海港水产摊销售的沼虾,购进日期为2022年6月27日,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6月27日从长江路高新区浒关分区王群水产经营部购进涉案沼虾4.35公斤,进价56元/公斤,售价64元/公斤。至案发,当事人的涉案沼虾已全部销售完,按抽样基数3.025公斤计算,货值金额193.6元,违法所得193.6元。故未能实际召回。

二、鳊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元和程江水产摊销售的鳊鱼,购进日期为2022年6月26日,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6月26日从苏州长江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购进涉案鳊鱼8.9公斤,进价15元/公斤,售价20元/公斤。至案发,当事人的涉案鳊鱼已全部销售完,按抽样基数4.9公斤计算,货值金额为98元,违法所得98元。故未能实际召回。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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