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相城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区卫健委按照《“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江苏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苏州市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和《苏州市相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相城区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11月30日—12月29日通过相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0件。感谢关注。
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