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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区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监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公路、航道、内河港口及城市客运和交通物流业等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地方铁路、轨道交通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重点和大中型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监督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负责市政桥梁、市政道路的质量、安全监督。负责内河港口岸线、陆域、水域交通运输的统一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区)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全区管线协调、城市照明管理。
(四)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职责。负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和轨道交通运营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工作。协助拟订有关交通物流业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五)指导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六)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交通运输行业的投融资政策和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协调并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筹集。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并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指导和协调节假日运输等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九)承担全区地方铁路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十)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作风建设工作。负责所属位党、工、团、妇女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和对外交流合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建立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协调联动制度。区交通运输局在区行政审批局依法行使划转的相关行政许可权过程中,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技术服务等综合支撑,承担监管主体责任,按照审批结果及时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并将监管结果推送给区行政审批局。
(十三)与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交通运输局做好渔船检验相关接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机构设置 区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4个,即:办公室(党建科)、综合建设科、综合运输科(区交通战备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安全监管科;直属事业单位6个,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铁路事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信息中心、交通工程和市政道路质量监督中心、管线与照明管理中心。
主要负责人 谢振华
单位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行政中心2号楼南楼
办公时间 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办公电话 0512-8518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