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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相城区“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3-06 00:00 访问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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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政办〔2018〕19 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新区(筹)、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区级机关有关部门 :

根据《苏州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苏府办〔2017〕350 号)要求,我区制定了《相城区“十三五” 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2 月 3 日 


 

相城区“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河长制”,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控制水资源消耗,根据《苏州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苏府办2017350 要求,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 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切实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水资源消耗总量,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控制水资源消耗强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 建设,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为实现“苏州新门户、城市新家园、产业新高地、生态新空间”的目标提供水资源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双控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促进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均衡, 以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的全面提升推动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强对双控行动的规范和引导,强化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完善市场机制,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

坚持制度创新和公众参与相结合。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形成促进高效用水的制度体系。加强水情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全社会爱水护水节水的良好风尚。

坚持统筹兼顾与分类推进相结合。统筹考虑区域水资源条件、产业布局、用水结构和水平,科学合理逐级分解双控目标任务。分类推进各行业、各领域重点任务落实。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双控措施有效落实,双控目标全面完成,初步实现城镇发展规模、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等经济社会发展要素与水资源协调发展。全区年用水总量控制在 3.1 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 年降低18%和1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8以上。全区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2%,河湖水域面积稳中有升。河长制改革全面落实,全区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基本建立,现代水治理体系率先形成,水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水生态文明格局初步确立。

二、明确目标责任

(四)健全指标体系。严格总量指标管理。健全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做好水量分配工作,把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分解下达到各地并作为涉水管理和审批的重要依据。严格强度指标管理。通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明确强度控制要求。

(五)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

理制度考核,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双控要求。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主管部门对政府领导 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纳入领导干部 自然资源资产离职审计。

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责任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对落 实不力的地方,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予以督促;对因盲目决策 和渎职、失职造成水资源浪费等不良后果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 纪追究责任。

三、落实重点任务

(六)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 评价,建立预警体系,发布预警信息,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对经 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针对不同类型严重超载、超载或临界地 区的超载特征和超载成因,研究提出水资源调控的措施建议,完 成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2018 年,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评价与预警系统平台,初步形成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滚动评价机制,对严重超载、超载地区实现监测预警制度,推动监测预警机制规范化、制度化。

建立健全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城市总规划应编制规划水资源论证篇章,并与规划同步编制;重点推进重大产业 布局和各类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综合评价水资源支撑条件, 提出有关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对策措施以及优化调整建议。 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从严核定许可水量,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 规范取水许可审批、验收以及取水许可证核发和延续、变更等管理,取水许可全部录入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

(七)严格用水总量和定额管理。健全用水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综合评价体系。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实行规划期用水总量指标控制与年度取用水计划指标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年度取用水计划指标不得超过规划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行政区域内计划用水户的年度计划用水总量不得超过本区域年度用水计划。建立健全用水总量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地表水和深层地下水取水户统一实行计量、取用在线监控管理并接入相城区水资 源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其中年取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和深层地下水取水户接入江苏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取用水台账。

加强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执行江苏省、苏州市行业用水定额。建立用水效率准入制度,引导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淘汰高耗水、重污染建设项目,鼓励企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根据用水定额严 格核定取水量和下达用水计划。

(八)推进水功能区达标整治。分析水功能区水质状况,按照《江苏省省级水功能区达标整治方案编制大纲》要求,明确不达标水功能区整治名录,2017 年底前完成水功能区“一区一策”达标整治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对达标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开展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计算,把限制纳污总量作为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严格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 对所在河道现状纳污量已超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的工业项目不新增审批排污口,并强化中水回用和深度处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水质。

(九)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建立健全完善权责明确、制度健全、监管有力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 排污口管理办法,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申请、审批程序,以限制排污总量为依据从严控制。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监测、定期通报、档案管理和统计等制度。

(十)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贯彻落实《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节水,组织开展全民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按照水利部节水型社会达标县、省级 节水型社会示范区以及社区、园区、企业、单位、学校等各类载 体建设标准,分类实施推进,不断扩大载体建设覆盖面,提高创 建质量和水平,建立节水型社会长效机制。2018 年完成相城区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

强化农业节水。以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为核心,通过调整优化 农业种植结构、建立不同地区农业节水模式、完善农业节水工程 措施、加强农业用水管理等综合性措施,构建节水型灌溉工程体 系,逐步实现农业用水负增长。大力发展管道灌溉以及喷滴灌等 高效节水设施,集成发展水肥一体化等措施,提高灌溉用水效率。  到 2020 年,全区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达 60%以上。强化工业节水。重点开展火电、钢铁、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纺织等高耗水工业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工业水循 环利用,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实现全覆盖,新建一批节水 型企业和节水型园区。

强化城镇节水。加快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推动供水管网 独立分区计量管理,普及生活节水器具,推进学校、医院、宾馆、餐饮、洗浴等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全面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建设。到2020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 10%以内,全区 80%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60%以上学校建成节水型学校。

(十一)加快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控制,组织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加快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强化地下水水质监测,及时掌握地下水动态变化。

(十二)统筹配置和有序利用水资源。合理有序使用地表水、控制使用地下水、积极利用非常规水,进一步做好区域水资源统 筹调配,减少水资源消耗,逐步降低过度开发河流和地区的开发 利用强度,退减被挤占的生态用水。加快完善重点区域水资源配置,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统筹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大力推进雨水、再生水,将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加强污水处理厂配套再生水利用系统和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建设,对于城乡绿化、环境卫生、观赏性景观、生态湿地等环境用水,有条件使用再生水的,应当使用再生水。

(十三)加快理顺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通过 5 年左右的努力完成改革目标。建立完善分类定价、差别水价、阶梯式水价等水价机制,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到位。计划用水户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执 行到位,切实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

(十四)提升水资源计量监控能力。配合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二期建设,健全水资源取用水监控计量管理体系,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结合灌区建设与节水配套改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提高农业灌溉用水 定额管理和科学计量水平。

(十五)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强化取用水计量监控,逐步推行用水户分级、分类管理,同行业、同用水环节执行同一标准。重点抓好规模以上取水大户的监管,加强对主要用水设备、工艺和水消耗情况及用水效率的监控管理。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和考核,特别是强化对用水大户的监控考核,定期开展用水合理性分析、水平衡测试、用水 审计工作。完善取用水统计和核查体系,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台账。根据《用水总量统计方案》 的要求,落实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用水总量信息网上直报制度。引导重点用水单位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 度,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其内部节水管理水平。

(十六)加快推进技术与机制创新。大力推进综合节水、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加强先进实用技术示范和应用,支持节水产品设备制造企业做大做强,尽快形成一批实用高效、有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

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定期公布用水产品、用水企业、公共机构、灌区等领域的水效领跑者名单和指标,树立行业节水 标杆。组织开展企业水效对标达标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用水节水水平。推动开展合同节水,加大节水技术集成推广,通过第三方服务模式重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公共机构、高耗水行业等领域的节水技术改造。按照省水权制度要求,明晰区域和取用水户初 始水权,推进确权登记,推进农业取水许可发证工作。探索水权交易,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四、完善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政府对本地区水资源消耗总量 和强度双控工作负总责,制定落实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任务分工,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双控目标完成。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 工,加强指导、支持和监督管理。区发改、水利部门要切实加强 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十七)创新支持方式。要积极筹措资金,落实相关优惠政 策,支持重大节水工程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取用水计量监控等工作任务的落实。要积极探索合同节水管理等新模式,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授予私企特许经营权(BOT)模式等,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节水等领域。

(十八)夯实管理基础。积极推进水资源管理法制化进程,严格落实取水许可、用水审计、合同节水、水效领跑者等方面的 规章制度。加强基层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健全管理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水资源管理与社会服务能力。

(十九)强化公众参与。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以及“城市节水宣传周”等有利时机,广泛深入开展基本水情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要依 法公开水资源信息,及时发布水资源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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