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 | 用户登录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规划计划 > 专项规划及区域规划 > “十二五及之前”(已归档)

关于印发相城区“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3-10-16 09:11 访问量:字体:

关于印发相城区“十二五”消防事业
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区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办、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公司),各垂直管理部门:
《相城区“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区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相城区“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为推进我区“十二五”期间消防事业科学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关于“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指导意见》、《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苏州市城市消防规划》、《苏州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苏州市相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
“十一五”时期,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建设“平安相城”的目标,扎实推进消防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时期各项任务,确保了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科学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火灾形势平稳,处置灾害事故能力明显增强。“十一五”时期,全区火灾形势保持基本平稳,未发生一次死亡 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全区消防部队共接警2714起,扑救各类火灾2268起,参加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446起,死9人,伤8人,直接经济损失约400.87万元,与“十五”期间相比,火灾起数、经济损失分别下降了50.73%、60.49%。亡人数、伤人数分别上升了12.5%、14.29%。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显著提升。区政府、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各地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逐步落实,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水平有效提升。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工程。持续开展“三合一”整治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整改火灾隐患近1万处。大力开展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大幅提升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上岗培训率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率,全区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达90%,105人获得《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是提升综合实力,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建立。组建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以消防部队为依托、其他各类应急队伍为重要力量,应对多样化任务的多层次灭火救援应急体系初步形成。圆满完成抗雪救灾等重大应急救援和奥运、国庆60周年、世博安保等重点保卫任务。
四是规范建设管理,相城特色消防队伍长足发展。全区共有现役消防队2个、政府专职消防队1个、企业专职消防队1个、乡镇保安消防队7个、志愿消防队4个。大力探索推进合同制消防员职业化运行新模式,开展合同制消防员按编定岗、等级评定、绩效考评等工作,建立了合同制消防队伍建设与管理长效机制。
五是坚持规划先导,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逐步推进。区本级和镇(街道、区)基本制定实施消防规划。新建消防站 2 个(黄埭消防站、北桥消防站(在建)),新增和更新执勤消防车 9 辆,消防特勤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2306件(套)。新建市政消火栓 410 个。创新社区消防警务工作,103个行政村、社区警务室全部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工作范围。
二、我区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不足
“十二五”时期是苏州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社会物质财富大大增加,为深入推进消防工作提供了更加强有力的人才、科技、经费等支持和保障;“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各级政府更加重视消防事业的发展,社会各界对消防安全的关注更加强烈,为我区抓好消防工作提供了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全区消防工作总体仍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与“两个率先”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还不高,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总
体较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依然滞后,城乡消防事业发展不平衡,消防力量发展与职能任务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也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相对仍然较低。突出表现在:
一是火灾防范难度不断加大。由于城市化步伐较快,消防安全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比较突出,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传统、非传统致灾因素相互交织、日趋复杂,全区仍然处于火灾事故易发、高发期。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广泛应用,人流、物流加剧,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和各类大型综合性商场、大跨度厂房等大体量、大空间建筑越来越多,以及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等行业日益兴盛等,都对灾害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出了新课题、新挑战。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和“三合一”、城中村、出租屋、群租房、家庭小作坊等场所面广量大,消防安全责任不清,消防设施缺乏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易反复滋生。
二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仍不到位。一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没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火灾自我防范能力低。有些行业主管部门没能充分履行组织本行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职能。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发挥作用不够明显,行政监管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消防安全源头管理和消防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少数地区政府消防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组织检查和督促指导力度有待加强,在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的研究、解决上缺乏力度,仍存在失控漏管现象。企业、厂房火灾防范能力低下,全区53.18%的火灾发生在企业、厂房内,89%的亡人火灾发生在厂房内。
三是消防基础建设相对滞后。一些地方消防规划不科学、不合理,不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城镇消防站普遍存在布点少、距离远、保护范围过大等问题,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建设有弱化趋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面临诸多瓶颈问题。
四是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有待整体提高。有的地方消防宣传教育不到位,相关人员缺乏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习惯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久治不绝。有的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流于形式,一些员工消防法制观念和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无证上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等人为因素仍是火灾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
五是社会消防安全监管力量较为薄弱。全区高层建筑200余幢,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30余家,人员密集场所近1000家。受消防现役编制的限制,消防监督管理力量没能随着监管对象的增长而增长,容易出现失控漏管现象。各镇(街道、区)和社区(村)消防组织机构不健全,机制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还不能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三、“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我区消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适应形势新变化、顺应群众新期待,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整合社会资源、创新消防管理、推进科技应用、夯实基础设施、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不断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努力实现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适应,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和“平安相城”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消防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公共消防设施逐步达标,灭火救援应急体系覆盖城乡,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发展,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升,着力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总量和亡人火灾,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2.具体目标。
——火灾危害控制。有效控制一般火灾和较大火灾,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年度火灾亿元 GDP死亡率控制在0.01 以内。
——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完善以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建立公共消防安全评估体系。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政府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和引导职责,重点行业和单位自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有序,单位消防监督检查通过率达 85%以上,消防设施、器材完好率达 90%以上。2011年年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2012年年底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规划修订及时,提高公共消防建设和管理水平,新建消防站3个(其中望亭、高铁新城、阳澄湖镇各1个),全区市政消火栓平均覆盖面积不得高于 0.8 万平方米,农村行政村消防水源建有率达100%。
——消防力量和装备建设。多种形式地方消防队伍稳步发展,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完善,消防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健全。城市消防站装备达标率 100%。区域性、社会化应急救援战勤保障体系健全,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保障有力。
——消防科技研发应用。消防科技资源优化整合,社会消防科技防范水平提高,城市消防远程监控覆盖率达到80%。消防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灭火和应急救援指挥效能明显提升,公共消防安全信息网络共享和定期研判工作机制健全。
——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 90%以上,城镇居民家庭消防器材配备率达 50%。自动消防设施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维修、保养、操作人员以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单位专职消防队员 100%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社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率达万分之四十以上。
——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各镇(街道、区)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和消防工作人员,农村志愿消防队建有率达100%。消防安全达标的镇(街道、区)实现火灾明显下降的目标。
四、“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重点任务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                                                              
1.加强消防法制建设,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消防法律、文件。各级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组织和部门应当以本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架构为依托,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应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并签订责任书。健全消防工作检查考评和奖惩机制,并纳入政府相关各项考评范围,对因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造成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度,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镇(街道、区)应每年将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向区政府专题报告。
2.发挥部门消防工作职能,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各部门、各行业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检查、教育培训、督促隐患整改等消防工作责任,确保消防安全。落实政府各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并与公安消防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信息互通函告制度,加强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应积极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和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派出所要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辖区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单位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健全管理制度,加大消防安全投入,积极开展 “四个能力”建设。
(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增强社会火灾防御能力。
1.认真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及时制(修)订消防规划,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相同步。新建工业集中区和旧城区改造应同步规划建设公共消防设施,满足火灾预防、灭火救援的需要。对不能满足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需要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应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市容市政、住建、供水、通信等部门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证其完整好用。
2.加快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车道和消防装备建设。根据苏州市“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全区从实际出发,分批分期建设北桥、望亭、阳澄湖以及高铁新城等消防站。城市主干道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附近根据需要建设取水码头或取水口。消火栓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应建数和完好率均达95%以上)。因地制宜建设消防水池、消火栓、消防车通道等消防设施,提高供水能力。切实改善消防车应急通行状况,畅通消防车通道,进一步完善优化路网结构。立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优化消防装备结构,配齐配强消防装备,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各级政府要制订消防装备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予以全额保障。
(三)规范火灾防范工作,实施科技强消战略,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1.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地要定期研判火灾形势,把握火灾规律和特点,适时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住宅改建工业用房集中区域为重点的区域性、行业性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和治理,确保火灾隐患减少存量、不增新量。加大查处力度、开展联合执法,督促社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责任、资金、时限和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定期组织居民开展疏散演练。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对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上级政府负责督办。强化消防安全源头控制,消防部门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质检、工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2.积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按照“市场运作、严格自律、加强监管、规范发展”的原则,采取政府转移职能,购买服务方式,拓展行业协会功能。督促指导各类行业协会开展消防安全自律管理,将消防工作纳入行业管理、服务、培训、评比内容。充分发挥保险防范与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的积极作用,推动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企事业单位投保以火灾为主要责任的财产保险。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消防科学技术研究纳入当地科技发展规划,并同步组织实施。加强物联网技术在消防工作中的应用性研究,推进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设有消防控制中心的高层建筑小区全部接入到城市火灾远程报警监控系统。推广使用防火型自动报警逃生门锁、电子巡检系统等消防技术产品,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强化移动终端建设与应用,提升基层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强化“网上消防”建设,建立消防安全在线管理系统,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受理、投诉办理、培训教育等网上便民消防服务。
(四)发展消防有生力量,建设相城特色消防队伍。
1.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按照国家规定,结合灭火救援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巩固和发展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推动乡镇保安消防队转型升级,加强城乡专兼职消防队伍和志愿消防队建设,以农村社区消防达标创建为抓手,推动所有行政村、社区志愿消防队建设,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消防演练。鼓励发展民间消防组织。发展消防文员队伍,完善消防文员辅助开展消防宣传、社会培训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
2.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依据产业布局和灾害事故特点,完善本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实战演练,提升道路交通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气象灾害、危化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专业救援处置能力。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定期会商和要情通报制度,每年开展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
(五)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各地政府建立健全消防宣传常态化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大力提升全社会的消防安全素质,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达90%。人员密集场所、公共交通工具要利用标识、图片、视频等载体加强消防宣传、普及防、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深化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强化对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司法行政等部门将消防培训纳入教育教学和普法等内容。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火场逃生疏散演习,开展消防教育不少于2学时。开展居民火灾逃生自救演练,引导家庭配备消防应急救援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家用消防产品。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规范使用各种新兴媒介开展消防宣传。加强消防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消防安全和火灾事故信息。
2.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完善区、镇(街道、区)两级消防培训体系,建立完善多元化的社会消防培训机制。各有关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本系统、本行业从业人员及管理对象的培训内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消防控制室操作值班人员100%持证上岗,社会单位职工全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3.发展消防志愿者队伍。健全社会消防志愿者管理制度,加强志愿者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探索建立志愿者工作绩效科学评价体系,强化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大力倡导社区就近消防志愿服务,重点面向独居老人、留守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开展针对性的志愿服务。加大对志愿者活动的财政支持,鼓励、支持对志愿者活动进行捐赠。
4.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基层消防业务水平。按照《公务员法》要求,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业务知识纳入公务员在职培训计划,消防部门要加大对区消安委成员单位、镇(街道、区)分管领导以及村(社区)“两委”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公安机关要加强对辖区派出所分管领导、消防民警、社区民警进行消防业务指导,从而不断提高基层消防监督执法水平。
(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水平。
1.健全基层消防工作机构。各镇(街道、区)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依托各地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与当地派出所消防工作紧密结合,积极开展针对“三合一”、五小场所和家庭作坊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检查工作。充分利用公安派出所消防警务室、行政村和社区警务室点多面广的优势,配齐必要的软硬件设施,加强消防监管和服务。
2.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进一步加大农村、社区消防投入,全面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达标活动。2012年底前,各镇(街道、区)和城市社区(行政村)全部达标。制订镇(街道、区)和社区(行政村)防火安全公约,全面落实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工作职责,建制村、城市社区应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明确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将消防安全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工作内容。发展城乡社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依托大型社区建设消防执勤点。建立区域联防和多户联防制度,深入开展社会化消防巡防工作,加强针对老幼病残等特殊群体的消防安全服务,社区居委会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每年要组织小区居民特别是高层住宅小区居民开展消防逃生疏散演习,提高居民的逃生自救能力。坚决遏制家庭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加强城乡社区消防安全检查,从严把关农村新建工业项目和公共建设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审批,切实改善城乡社区消防安全条件。结合村庄布局调整和土地整治,加强农村、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有效提升火灾防御能力。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分享
打印页面|关闭页面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