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政呈〔2026〕14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相城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度融合,为相城打造“科创新城”、建设“数智经济新高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建设纳入相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确保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行政争议化解、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作出批示。先后组织召开相城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基层法制审核推进会等,靶向破解工作堵点难点。开展法治效能提升和“老幼共知”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增强基层依法治理能力,为区域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二)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推进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开展学法活动4次。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组织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3次48人次。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类重点培训班次的教学计划,各镇(街道、区)建立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全区形成了党政领导示范带头、部门板块积极组织、村(社区)广泛参与的学习格局。
(三)压紧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部门、本地区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民主测评与综合考核协同推进机制,述法范围扩大至国企负责人,开展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和现场评议活动,年度参加述法总人数472人,其中专题述法109人,4个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职担当,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一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相城区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推进政策、市场、政务、法治、人文等“五大环境”一体化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成立知识产权协会,实施“相知惠”知识产权领航服务。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常态化开展“万所联万会”活动。推动苏州数据资源仲裁中心落户,投用苏州人工智能产业园法律服务站,举办数字经济法律服务产品大赛形成15项成果应用。二是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创新发布《工业项目“分段验收”操作指南》。通过“前延服务、容缺预审”机制成功推动34个项目“拿地即开工”。全面落实企业开办、变更、注销、迁移“一件事”改革。积极推广“全链通”平台和“AI+智慧”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落地见效,累计完成69个国家、省级事项部署,形成51个区级特色“一件事”。完善“1+9”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体系,区镇两级协同逐步增强。三是加强涉外法治保障。举办“阳澄会客厅”“国际体验官”等主题活动,为企业“走出去”解读政策法规。应对中美贸易战,以“海保宝”助力电商出海排查风险128项、出具预警50份。建成高铁新城涉外法律工作站,建立相城高新区企业出海一站式服务中心,推行“涉外公证+领事认证”一体联办服务模式,成立稳外贸律师团,引进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及人才。
(二)强化制度保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积极完善立法参与机制。承办苏州市低空经济立法推介会,聚焦产业发展的核心诉求与前沿趋势,让企业从立法的“旁观者”变为“参与者”。依托“法治民意直通车”,对25件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意见征集,推动立法民意“直通”和“速达”。二是严格推进依法行政。将编制《苏州市相城区“十五五”基本思路研究及规划纲要》等8个决策事项纳入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严格履行各项决策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过程管理,印发《关于加强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指导意见》。对2025年制定的3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并向市政府、区人大报备。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效力状态台账制度和失效前提醒机制,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集中清理,修改2件。三是夯实基层依法行政基础。广泛宣传并推动《苏州市基层法治建设条例》贯彻落实。依托“法润相城”公众号推出“法治相城月度记事”专栏,不断扩大法治工作知晓度与影响力。开展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提质增效行动,组织专项培训4次,实现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机构、人员、范围、机制“四个全覆盖”。强化新时代司法所职能,规范司法所政法专编人员流动管理。持续加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常态化开展社矫安帮及照管条线练兵比武,高标准抓好队伍本领提升。
(三)提升执法能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11个镇(街道)全面完成基本履职事项清单、配合履职事项清单和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三张清单”的编制和公布,基层执法类赋权事项收回比例超60%。动态调整17个区级部门370项、镇(街道)7项行政权力事项,切实做到权责一致、边界清晰。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实现1187名持证人员全覆盖。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并逐项落实整改。扎实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工作,完善“四清单”制度,梳理公告区级行政检查主体44个。出台第二批“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新增场景事项33项。制定《相城区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指引》,纳入“白名单”企业208家,推动主要执法部门建立本领域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涉企行政检查次数大幅压降。三是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印发《相城区2025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督促各镇(街道、区)和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本地区、本领域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确定第三批相城区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18家,拓宽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开展重点领域执法监督,评查执法案卷137份,制发执法监督建议书5份,加强督促整改。
(四)创新治理方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局面。一是依法有效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建立“半年调度+实战检验”预案评估模式,高效推进预案修编和演练工作,组织区级演练2场、镇级演练60余场。建成“1+11+X”三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举办“应急讲堂”4次,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巡回宣讲10场,联合高新区开展封闭培训与执法比武,实现区、镇执法人员全覆盖。二是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全市率先制定《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推动全区所有镇(街道)综治中心实现实体化运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专职调解员、行政调解员、特邀调解员”三位一体专业化矛盾调解队伍体系。深化“劳调、家调、诉调”等对接机制,创新推行巡回调解机制,全区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0044件。三是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创新开展行政复议安企行动,精准对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构建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打造智能听证室。2025年全区新收行政复议申请418件,同比增长84.5%,57.3%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实质化解。制发行政复议风险提示函5份,出台《行政执法风险提示指引》,编印行政复议纠错典型案例汇编,对重点行政执法程序予以规范。四是构建多元法治治理格局。推出12个特色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打造“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履职服务队,开展“法援暖‘新’”等专项行动,法援事迹获央媒报道。落实普法责任清单,明确42条联动事项,开展农民工学法周、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实施“关爱民生法治行”12个重点项目,举办“法润相城讲堂”59场,创新“法治+微短剧”项目,《最终的真相》获评苏州市微短剧优秀作品。打造“非遗传承·法润青苗”体验项目,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五)加强权力监督,确保政府工作依法运行。出台《2025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围绕“综合查一次”改革推进等重点领域,采取书面督查与实地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对区级机关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区)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督察。推动完善监检衔接协作配合机制,推进纪法衔接,不断提升职务犯罪办案质效。将法治建设纳入2025年度区级机关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完善“日常督导+半年提醒+年度考评”闭环机制,推动法治建设从“软任务”变为“硬约束”。
(六)健全科技保障,加快数字法治政府进程。制定《2025年相城区数字化发展工作要点》,完成《苏州市相城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做好区级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专项整合。确定新“一张网”三级网络架构,落实新“一张网”改革,实现全区216个单位全覆盖。完成区一体化公共数据底座上线试运行,开展两轮底座攻坚行动,编制区级数据目录3007条,汇聚数据5.17亿条。作为省级试点打造区“一表通”平台,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单套制”归档改革,上线今日相城城市服务总入口,推动公共服务提质增效。依托“澄信链”区块链平台,推进开展在线赋强公证业务,助力金融机构降低信贷风险,减少不良资产处置成本。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不均衡。各地各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难点问题攻坚、创新能力提升等方面存在差距。二是法治服务供给有待提升。法治服务与经济发展需求匹配度不高,高端专业法律服务规模有限,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及人才储备尚不能完全适配发展需求。三是基层法治力量有待夯实。基层法治队伍人员配置不足,法治人员素质不均衡,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推进法治相城建设的关键一年。聚焦“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相城”目标,树牢法治意识、强化法治实践、提高法治能力,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强化统筹引领,筑牢全域法治建设根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升法治统筹协调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制定常务会学法计划,落实专题学法、会前学法、干部任前法律法规考试等制度,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压实述法责任传压力,以述法为引领,实现全区领导干部书面述法全覆盖,推广现场述法模式,形成“压力传递”和“杠杆效应”,强化“关键少数”法治意识。优化督察机制促落实,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生根、走深走实。
(二)深化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积极参与立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监督管理机制。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进一步细化“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抓好涉企行政检查专项巡察整改。建强执法队伍优素养,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与实战练兵,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优化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体系,打造标准化复议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苏州市基层法治建设条例》,深化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实施“关爱民生法治行”项目。
(三)聚焦营商环境,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科创新城”“数智经济新高地”定位,紧扣“3+3+X”产业体系,培育专业法律服务集群。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隐性壁垒,深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依托高铁北站改扩建机遇,引进高端法律服务资源,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强化中国香港、马来西亚等海外法律服务工作站功能,推动新加坡法律服务联系点建设,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支撑。
(四)夯实基层治理,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相城。优化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推动线上线下资源融合与流程升级。深化法律援助工作,探索“区域协作”机制,加大重点群体援助力度。拓展公证业务,优化“一站式办理”流程。启动“九五”普法实施方案,不断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影响力。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通过巡回调解、规范专业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员“两级多维”分类培训,提升纠纷预防化解能力。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