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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苏州市相城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4-03-20 13:20 访问量:字体:
相政呈〔2024〕21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相城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不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相城新实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思想政治引领。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命之魂,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相城的通知》,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制发《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施方案》。举办相城大讲堂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等。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学、主动实践,使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发展中问题成为基本共识和常态做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相城落地生根。

(二)加强全面统筹部署。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重要举措分工方案》《2023年相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城区法治建设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等,进一步明确法治政府建设“时间表”“路线图”“责任状”。区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对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部署。积极破解法治难题,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四大行动”,开展“双提双评”专项行动,行政争议专项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觉将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三)抓紧抓牢“关键少数”。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知识产权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出台《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相城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持续抓好干部任前法律法规考试,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面深化,试点开展度假区(阳澄湖镇)、黄桥街道、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党政负责人现场述法评议工作。

(四)创新法治观察机制。印发《关于相城区推行基层法治观察点和基层法治观察员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领域,依托各类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分类、分行业设立基层法治观察点22个,涵盖党群服务中心、科创园、产业园、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学校等。“点”“员”结合选聘基层法治观察员,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选聘熟悉相关领域情况、热心法治建设的同志67名,组织开展“基层法治观察行”活动,广泛征集涉及法治建设领域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切实打通法治建设神经末梢的最后一公里。

(五)强化法治督察考核。出台《2023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中期、年终两个阶段全面督察,对政法系统保障企业“敢干”措施落实情况、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纠错两类案件高发地区领域责任追究情况、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落实《苏州市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聚焦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反映强烈、在本地有重大影响的突出问题开展个案督察。突出法治政府建设过程性监测和结果性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于全区年度综合考核。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职能转变,着力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效能

1.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在“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全生命周期大综窗改革,获批省级试点。制定《相城区深化全生命周期大综窗省级试点改革工作方案》,打造“全生命周期大综窗”2.0版。优先开展本区与省政务中台对接“一件事一次办”的场景应用,逐步实现对各层级、部门业务系统的高效协同和有效整合,赋能我区政务服务集成化改革,助力全省集成改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进一步优化“一网通办”平台,加强与大数据管理局协调,强化数据回流共享,推进“两个免于提交”,扩充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等应用场景。进一步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动态调整“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相城“一网通办”平台、“i相办”微信小程序等多种线上办理模式,完善综合自助服务终端,制定《相城区政务服务帮代办实施方案》,明确帮代办事项清单和流程,提升企业群众不见面审批服务成效。进一步健全审管衔接工作机制,“审管联动”平台上线试运行,实现各部门间市场主体、监管行为等数据的高效共享。

2.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完善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在成熟度较高的产业园区增设10个“一站式”政务服务站,同时整合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集中、集约、集成的“一站式”便民服务站——相城暖心驿站,以创新多元化政务服务为落脚点,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强化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2023年,省定18个“一件事”办件18159件,相城特色24个“一件事”办件5395件。织密“跨域通办”服务网,新增20个“区内通办”事项,累计81个;推进政务服务市域一体化,梳理与常熟、姑苏、园区、新区“跨区通办”特色服务7类,解决跨区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难题;新增与无锡高新区(新吴区)、锡山区、上海静安区合作,累计与国内50个地区实现“跨域通办”合作,最多160个事项异地可办。

3.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相城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3》,围绕政策、市场、政务、法治、人文“五大环境”一体推进,推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等30条重要举措。发布《相城区存量企业优服务促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出“12项机制4项措施”。印发《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的12条措施》,设立4个“知识产权保护检察服务点”。出台《关于进一步保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实施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创新项目,建立25项服务项目清单。举办“聚力营商法护企航”2023年度“万所联万会”主题活动,成立相城区数字经济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启动苏州高铁新城“法惠企”直通车,全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最优环境。

(二)加强立法制规,注重优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4.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以目录化管理推动决策程序启动和运行规范化。公布区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将《调整胡巷社区、常楼社区行政区域管理服务范围及新设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等3个决策事项纳入目录。深入推进各镇(街道、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先后确定《渭塘镇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项目》等8个镇(街道、区)重大决策事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6个法定程序实现全覆盖,建立“责任部门前置审核、专业律师外部审核、司法局全流程审核”的三级重大行政决策审核机制。依托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系统,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事项实行网上实时监控,实现全链条管控、全过程监督、全闭环管理。对《设立莲花庄社区和凤湖花园社区(暂定名)居民委员会以及调整寺泾社区行政区域管理及服务范围》等项目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

5.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充分发挥“法治民意直通车”、立法联系点等立法民意征集渠道作用,共对《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送审稿)》等45件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意见征求并梳理反馈,推动立法民意“直通”和“速达”。积极参与《苏州市智能车联网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工作,配合做好立法调研,及时反映企业需求,协同促进产业发展。

6.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在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净化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规范监管执法等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关于推进相城区房屋征收搬迁补偿房票安置的实施意见(试行)》《相城区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等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各项制定程序,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建立“一套制度、二级平台、三层把关”的合法性审核模式。常态化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公布废止和继续施行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规范行政执法,助力提升政府治理水平

7.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巩固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成果,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制定出台《相城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畅通争议协调机制,提升执法效能。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持续跟踪“免罚轻罚”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执行,探索企业行政合规指导,动态更新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至276项。深化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开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调研,对渭塘镇、黄埭镇开展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评估,根据省、市工作部署,提出优化赋权需求。

8.构建执法监督新格局。制定出台《相城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明确主管部门纵向监督职责,推动司法所(办)承担横向监督作用,构建“镇(街道)+主管部门+司法行政”的多维监督模式。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建立行政执法共同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从信息共享、案情互通、专项督查、争议化解等方面,推动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联动机制。在人大评议中引入对被评议单位开展执法监督,推动执法协调监督协同高效。在黄埭镇等板块建立综合行政执法观察员制度,有效整合社会各方力量,不断强化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外部支撑,确保监督触角延伸至最基层。

9.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深入查纠整改,全区共收集排查各类投诉举报信息、各类信访投诉、服务热线、监督热线信息993条,累计梳理出各类问题线索12条,均已整改到位。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行动,创新行政执法案卷评审方式,“点对点”评分、“面对面”反馈、“实打实”整改,切实提升案卷质量,落实案卷“季度评”机制,2023年共评查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以及基层综合执法相关案卷175卷。坚持以督促改提质,根据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执法监督建议书》并持续跟踪整改效果,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10.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开展全区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2023年相城区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班,培训执法人员千余人次。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执法证件管理,清理失效执法证件92本,开展2023年度执法监督证、执法证申领工作,完成执法监督证核发45本、执法证核发136本。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智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水平。

(四)完善应急体系,有效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11.推动事前预防转型治理。印发《关于加强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理顺基层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工作机制。强化精准执法+优质服务,完成对485家企业指导服务。2023年全区安全生产领域立案323件,重大隐患立案41件,重大隐患立案率100%。

12.强化防灾救灾与应急处置。开展防汛应急救援演练,自然灾害救援救助综合桌面推演等活动。每季度开展执法理论考核和实操练兵活动。组织各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举行第二届相城区应急救援队伍比武竞赛。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持相城蓝天应急救援队建设。

13.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暨新《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讲、“5·12”防灾减灾日宣传、防灾减灾知识“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依托“相城应急曝光台”曝光典型案例,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五)多元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4.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三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有事好商量”非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特别是新业态新领域调解组织建设,建立蠡口家具行业、国际汽车城、阳澄湖商会、知识产权矛盾纠纷等7家人民调解组织。主动融入全区职工集宿区社区化管理,根据需要设立调解驿站(调解室),定期开展咨询调解服务。在调解组织建立“共享法庭”,为群众提供“一键解纷”服务。部署开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专项行动”“人民调解员进网格、进万家”专项活动,及时化解各种存量风险、有效防范增量风险。2023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3138件。

15.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在区镇两级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行政复议专栏,有效提升行政复议知晓度和首选率。2023年度区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1件,同比增长82%。依托行政复议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律师等专业力量,为案件审理提供法律支撑。复议机关在依法办理涉及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社会保障、物业管理等民生领域的行政复议案件时,努力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搭建起群众与政府的沟通桥梁,妥善化解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2023年,撤回复议申请26件。案件审结后,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强化对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督办,确保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和行政复议意见书落实率达到100%。

16.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面开展诉源排查,建立季度通报机制,全流程追踪高风险案件,逐案化解。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工作站作用,区司法局与区法院、姑苏区法院定期召开案件协调会,促成20件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创新建立“法治提醒”“风险提示”制度,对相关责任单位制发《关于做好行政诉讼案件“两降一升”工作的提醒清单》《行政败诉风险提示函》。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的基础上,推动负责人出声,促使负责人参与涉案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六)强化制约监督,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公信力

17.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3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各类信息2288条,其中政务公开信息791条,内容涵盖财政审计、重大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食品安全等众多群众关心关注的领域。加强政策解读,对《关于推进相城区房屋征收搬迁补偿房票安置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策落实。做好依申请公开,2023年区政府受理依申请公开39件,均严格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办理。

18.强化行政权力多元化监督。积极响应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2023年办结议案1件、人大代表建议123件和政协提案131件,满意度100%。认真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参加行政应诉,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重点落实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2023年完成审计项目23个,发现问题356个。进一步畅通民意反映机制,2023年区集成指挥平台累计受理各类事项172.25万件,其中网格巡查上报104.12万件,12345热线、寒山闻钟论坛等68.13万件。2023年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区委书记信箱”受理诉求400件,满意率100%,为全市第一。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不均衡。一些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规范、合法性审查机制缺失、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不到位,行政诉讼败诉率相对偏高。

(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待深化。办案人员配备和场所设置方面尚未达到省、市关于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2023年全区行政复议案件量呈爆发式增长,人少案多情况问题突出。

(三)基层法治队伍素养有待提升。基层板块缺少法律专业人才。部分板块没有法律专业的在编工作人员,现有队伍力量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不相适应。法治工作队伍整体专业素养和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相城区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相城新实践,以打造最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开拓创新、担当作为,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把握法治之要,把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作为关键之举

进一步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裁量基准,推动执法机制更加完善、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监督更加有力、诉源治理更加有效。做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完善配套制度,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全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行政诉讼案件“两降一升”。深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优化“有事好商量”非诉平台建设,推动“苏解纷”程序应用取得实效。

(二)铺就法治之轨,让法治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

推动“关键少数”扛起责任,主动融入苏州市域一体化发展,谋划好涉企政策文件的制定,以法治思维做好服务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证明事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完善涉企“免罚轻罚”清单、企业合规指导清单,以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紧扣“产业强链”目标,围绕我区数字金融、先进材料、智能车联网三大产业集群,推进“产业链+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大法治供给、释放法治红利。

(三)汇聚法治之力,推进基层治理工作赋能增效

将镇(街道、区)法治建设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基层治理总体格局,确保镇(街道、区)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优化法治队伍整体结构,建立健全更加灵活、生动、丰富的教育培训体系,全面提升法治队伍能力水平。以全民守法为导向,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持续推进“法援惠民生”、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巩固提升等法治惠民举措。深化城乡基层“援法议事”活动成果,推进“法治小区”建设工作,完善基层法治观察点和观察员工作机制,加快构建“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精准智能”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打造具有相城特色的社会治理模式。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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