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3日,经区政府同意,区政府办公室印发《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指导方案》(相政办〔2023〕23号)(以下简称《方案》),现进行如下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做好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科学指导各板块和区级机关各部门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制定出台《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苏州市政府办公室《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暨消费维权全年重点工作方案》(苏府办〔2023〕34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三个方面:指导思想、活动内容、活动要求,主要内容有:
(一)关于指导思想。《方案》明确了本次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的重要要求,围绕中消协“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主题进行。
(二)关于活动内容。分为三方面内容:分别是围绕年主题进行宣传引导,培育宣传引导新模式、立足消费监管激发市场活力,激发消费市场新活力、强化消费维权统合力,打造多元治理新格局。《方案》明确了围绕三方面活动内容的13项具体活动形式,包括开展年主题宣传月活动、举办“3·15”消费维权服务日活动、开展重点领域消费教育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督执法、强化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推进质量提升行动、打造“吴优”服务品牌、完善消费者权益司法救济制度、打响特色文旅品牌、全面提升消费市场品质、加强消费者组织建设、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化平台运用等。
(三)关于活动要求。《方案》对本次活动的思想认识、引导宣传、活动总结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