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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重点企业吸纳首次来相就业补贴等四项补贴操作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1-05-25 09:20 访问量:字体:

为贯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稳岗惠企送温暖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全力保障企业用工,确保企业生产稳定,制定了重点企业吸纳首次来相就业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模输送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来相交通补贴等四项补贴操作细则。现解读如下:

一、重点企业吸纳首次来相就业补贴

1.补贴条件:重点企业在2月份新吸纳首次来相就业的人员(2021年1月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参保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不含补缴)。

2.补贴标准:按每吸纳1人给予企业500元的一次性补贴。

3.补贴流程:区人社部门通过金保系统进行数据比对,对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经相城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直接发放到该企业银行账户。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

1.补贴对象:在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补贴标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本区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到我区重点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分别按1000元/人、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3.补贴流程: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报送《相城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附件1)、《相城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2)、服务协议等材料。

(2)区人社部门通过数据比对、信息核实等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在相城人才网予以公示。

(4)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补贴拨付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银行账户。

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模输送补贴

1.补贴对象:在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补贴标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2月份为我区重点企业输送外来务工人员(2021年1月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参保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累计达300人及以上,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同一人只能计算一次,同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3.补贴流程: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报送《相城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模输送补贴申请表》(附件3)、《相城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模输送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4)、服务协议等材料。

(2)区人社部门通过数据比对、信息核实等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在相城人才网予以公示。

(4)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补贴拨付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银行账户。

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来相交通补贴

1.补贴对象:在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补贴标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2月份为我区重点企业输送外来务工人员(2021年1月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参保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累计达300人及以上,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按省内100元/人、省外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贴。

该补贴可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模输送补贴叠加享受。

3.补贴流程: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报送《相城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来相交通补贴申请表》(附件5)、《相城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来相交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6)、服务协议及相关佐证材料等。

(2)区人社部门通过数据比对、信息核实等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在相城人才网予以公示。

(4)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补贴拨付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银行账户。

相关稿件:相城区重点企业吸纳首次来相就业补贴等四项补贴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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