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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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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主体

检查机构

检查对象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频次(时间)

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

备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1

对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黄桥街道办事处

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工贸企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

现场检查

2次/年

320225314000

对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

 

320225271000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处罚

320225057000

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作业,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处罚

320225001000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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