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 | 用户登录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应急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相城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浏览量: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相城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法治建设工作部署,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局党委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头雁效应”激发“群燕活力”。一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局主要负责人除带领班子成员学法外,带头参加全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网络学习考核、参加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网上专题培训班”学习等活动,全局形成精心组织抓学习、以上率下促学习的良好氛围。二是聚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定期召开局党委会议、专题会议等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明确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应急普法宣传等法治建设任务目标,将法治建设同应急管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局党委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事项8次,有效推动法治建设重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推进安全生产“六化”建设。在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六化”建设专题部署会议上汇报交流“六化”建设亮点特色,向前来我区学习参观的无锡江阴市等15个地方的应急管理同行介绍“六化”建设开展情况,深入基层一线宣讲“六化”建设重点内容,引导企业规范提升,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四是开展月度政企恳谈,及时回应企业诉求。赴黄埭镇、望亭镇等板块开展恳谈活动9次。

二、推进法治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并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执法人员、新进人员等学习培训范畴。聚焦应急管理领域核心法律法规,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学习了《苏州市基层法治建设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苏州市行政检查办法》等规定。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应急行政执法能力”专题培训4期,120人次参加培训。通过专题培训、法条解读、案例研讨等形式,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与检查,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精准执法提效减负,“执法+服务”同频共振。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聚焦重点行业、近5年未检查企业及“厂中厂”等关键领域,突出执法靶向性。严格落实“逢查必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全程使用“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苏州)”,实现全过程留痕、可追溯管控,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严格适用《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持续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落实“三跨四清单”制度,及时公示检查主体、事项、频次、法律文书等6项内容,公布首批“白名单”企业17家,推动落实省市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更新3项联合检查场景清单。联合消防、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联合检查108次。对市委涉企行政检查专项巡察指出的问题立行立改、整改到位、举一反三,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规范处置举报投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高效办理投诉举报114件,限期办结率100%,立案4起、罚款人民币7.8万元,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三)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提高依法应急处置水平。一是健全指挥协调机制。建立“半年调度+实战检验”预案评估模式,修订10部专项预案,组织区级演练2场。规范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梳理工作规范10项,确保指挥中心高效运转。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共享公安空警平台。优化信息报送流程,突发事件信息首报平均时效缩短至30分钟以内。二是强化防灾救援能力。系统梳理区、镇两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区消防救援队伍9支、230余人,镇(街道、区)级专兼职队伍189支、4000余人。组织开展防溺水、水上救援、应急通信保障等专项技能培训,巩固救援队伍实战能力。三是抓好物资储备保障。建成“1+11+X”三级物资储备体系,区级库储备物资1.7万余件。投入94.5万元为全区居民购买自然灾害民生保险,理赔93件、赔付金额15.6万元。开展“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对灾害信息员进行常态化全覆盖培训,组织应急知识“进社区”活动20场,全民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升。

(四)加强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能力建设,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2名新进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一线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全区公共法律知识网络培训考核,参加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学习。举办“应急讲堂”4次,开展执法人员封闭培训和执法比武活动各1次。开展廉政教育10次,签订廉政承诺书637份,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廉洁自律意识。2名法制审核人员均具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积极参加省市应急管理系统和区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法制业务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能力。建立执法质量管控机制,印发执法工作周报25期,持续推行执法案卷评查机制,每季度开展案卷评查问题集中通报暨法治培训,并将案卷评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结果运用。

(五)创新普法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安全法治意识。一是以《苏州市安全生产条例》施行为契机,组织巡回宣讲10场,邀请专家解读条例核心条款,1400名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巡查员参与学习,推动条例落地生根。二是将普法宣传融入执法全过程,开展说理式执法。在执法检查中向企业解读法律法规,结合案例说明违法后果,实现“执法一次、普法一片”。三是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大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展板、手册、咨询等形式普及法规、解答咨询。四是在“相城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平台开设“应急普法”专栏,及时发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内容,定期在“相安课堂”上线法律课程,提高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法治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三、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2025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法治意识、执法能力、执法规范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行政执法程序特别是三项制度须进一步严格落实。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或环节,须根据实际情况同步进行音像记录。

(二)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专业化水平尚存在短板。部分工作人员对新形势下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习惯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管理和处理行政事务,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不同程度上依然存在。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对行政执法程序理解不透,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改革不够规范深入。对企业的法律服务仍有不足,在引导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提供的法律咨询、培训和指导还不够。

四、2026年法治建设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推进依法规范行政。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完善执法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持续拓展“综合查一次”改革场景清单,深化“白名单”制度应用,推动监管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治培训、比武竞赛、案卷评查等,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筑牢“防火墙”。

三是强化应急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形成常态化的宣传态势,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

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分享
【打印页面|关闭页面】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