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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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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抽查项目

检查对象

检查方式

检查层级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检查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法规执行情况 、采购活动执行情况等的行政检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省、市、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十三条、 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

 

 

2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对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公司、企业 、 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的行政检查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 其他组织

 

现场检查、

网络监测、书面检查

 

 

省、市、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三十二条、 三十六条。

 

3

 中介机构从事

会计代理记账

业务审批事项检查

对中介机构是否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会 计代理记账业务的行政检查

 

代理记账机构

现场检查、

网络监测、书面检查

 

省、市、县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98 号)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

 

4

对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开展情况的行政检查

代理记账机构

现场检查、

网络监测、书面检查

 

省、市、县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98号 )第十七条。

 

5

金融企业检查

对国有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情况的行政检查

国有金融企业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省、市、县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 财政部令第 42号 )第四条、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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