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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关于改造和有效利用老旧厂房的建议

来源: 信息发布 发布日期: 2017-01-04 09:28 访问量:字体:
提案人 吴  萃 提案号 151
案由 关于改造和有效利用老旧厂房的建议
提案内容    近年来,随着我区产业转型升级的加快,各镇街道尤其是中心城区、镇区的老旧厂房由于落后产业、产能被清理而空置。根据2014年的统计,全区淘汰关停落后产能企业503家,腾出空间折合土地面积共计2650亩。而老旧厂房由于受到产业升级、建筑设计条件,层高、外环境等限制,再吸引优质制造业项目的难度较大。然而老旧厂房作为一种特殊的遗留工业建筑,也是地区产业、文化风貌的一个要素。如果能够成功的改造老旧厂房、合理利用老旧厂房,并且与当前我区正在大力打造的创新创业环境相结合,把老旧厂房改造与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相结合既有利于节省成本,又有利于带动周边地区的产业转型和升级。首先,对于老旧厂房的改建,主要有几个方向:一是改造成loft,用于文化创意产业:艺术工作室,创业咖啡吧、创意民居等,例如上海苏州河两岸的“艺术家仓库”群等;一种是将厂房改造成研发型、中试型的硬科技创业孵化器、创客工厂等,可以改善一些板块科创类载体不足的现状。 由于老旧厂房涉及不低的改造成本,可以以引进外部投资方为主,政府投资为辅的方式,引进专业的设计经营团队,创新资金筹集方式,例如众筹等;同时也可以减轻政府财政压力而把相关资源盘活并有效利用。




 
承办单位 主办 区规划分局
协办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6年4月12日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吴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造和有效利用老旧厂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工业老厂房改造在国内外很多城市已有实践,不仅有利于盘活存量工业用地,对于推进当前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战略也有重大意义,苏州市在厂房改造方面已制定了相关的政策。
苏州市政府在2015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苏府〔2015〕108号)》,关于旧厂房如下规定:“经依法批准后,鼓励闲置划拨土地上的工业厂房、仓库等用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在一定时间内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暂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对于符合文件规定的项目,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近年来,相城区越来越重视创意、创业孵化平台的建设,高铁新城创意街区、阳澄湖数字文化产业园等产业基地已逐渐形成规模。今后,规划部门将配合区委、区政府做好厂房改造的相关研究,组织编制相关规划,结合功能定位、产业业态、设施配套条件等,具体确定转型区域用地规模、空间布局、开发强度、配套设施等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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