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 | 张雪珍 | 提案号 | 137 | |||
案由 | 关于在相城区增设公共自行车停车点的建议 | |||||
提案内容 | 今年九月份,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发展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是预防和缓解交通拥堵、减少大气污染和能源消耗的重要途径,关系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城市可持续发展。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出行灵活、准时性高,在我国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是解决中短距离出行和接驳换乘的理想交通方式,是城市综合交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发展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是城市交通节能、减少碳排放和细颗粒物(PM2.5)、改善环境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推进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可以说,大力发展公共自行车已经成为国民的普遍共识。目前苏州市市区及周边兄弟区域公共自行车建设都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自2010年8月30日苏州市公共自行车系统正式启动以来,苏州公共自行车现已在张家港、常熟、昆山、吴江、市区、园区、新区、吴中区、木渎等区域设立停车点,持卡人可凭苏州公共自行车租赁卡在各区通借通还公共自行车。而令人遗憾的是,相城区在公共自行车的建设上却迟迟不能与相城的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与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着力打造相城城市新家园的目标要求相去甚远。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建议:1.学习苏州其他地区在公共自行车建设的经验,在相城区建设公共自行车停车点,可以先行试点,逐步推进。2.与此同步,宣传绿色出行,环保理念,把公共自行车是集交通、娱乐、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绿色环保产品的这种概念通过媒介推广出去,提高市民的认知度。3.将自行车专用道纳入城市交通规划,合理规划自行车道,改善自行车出行环境。实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交通分流,以提供安全、舒适、高效的自行车通行环境。督促不同类型的车辆各行其道,严厉打击随意停放、挤占非机动车道等行为,保障通畅的骑车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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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区城管局 | ||||
协办 | ||||||
办理期限 | 2个月 | 答复时间 | 2013年3月19日 | |||
办理类型 | A | |||||
答复内容 | 张雪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相城区增设公共自行车停车点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公共自行车建设,苏州市有明确的“两个独立”和“三个统一”的要求:建点、布点方案及建设由各区独立规划设置,建设运作的收支盈亏由各区独立核算;实行车辆设备统一,软件后台管理统一,建成后的运行监管考核统一的模式。 按照苏州市的要求和运作模式,根据相城区的实际情况,我区以轨道交通及公交枢纽为依托、以住宅小区和购物广场为目标进行布点。由于当前轻轨二号线正在施工,为避免公共自行车站点的重复建设,区城管局将对公共自行车进行分期建设。一期建设的规划布点放在主城区内,通过选址,初步确定39个点位、920辆车,近期将通过网络公布选点位置,征求市民意见。具体建设位置将根据公示结果,经报批后确定,预期2013年国庆前建设完成投入使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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