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 | 陆金法 | 提案号 | 59 | |||
案由 | 关于合理提高医务人员工资待遇的建议 | |||||
提案内容 | 公立基层医院的医务人员,从事着高脑力、高体力的工作,没有正常的双休假,更从来没有过长假,甚至连作息都没有规律。从事的工作还常常伴有超声、X线、传染病污染等方面的威胁。还时常受到患者和医闹的误解和打击,许多医务人员没有职业成就感、没有职业自豪感。但大量需要救助的病人,让这些基层医务人员经常处于超负荷转状态。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明确提出,基层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要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十二五”的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速目标为7%,与经济增速7%的年均目标一致。收入年均增长7%目标仅仅是以不变价(剔除物价涨幅之后)计算的,如果考虑物价因素,实际增速应高于7%才能实现“和经济发展同步”。党的十八大也明确提出“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翻一番”。而基层医务人员的工资这几年一直未增长,教师的工资在逐年提高。我区也曾明确,要逐年提高医务人员的工资收入,但医改三年来,未真正提高过。因此,目前的基层医院招不到相应的人才,并且原有人才流失。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同时也影响到基层医院的卫生服务能力。 建议:一是医务人员的收入水平至少要与教师齐平。二是在现有的基础上,根据物价上涨幅度,工资以每年7%至10%左右的幅度给予适当的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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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区卫生局 | ||||
协办 | 区人社局 | |||||
办理期限 | 2个月 | 答复时间 | 2014年3月24日 | |||
办理类型 | A | |||||
答复内容 | 陆金法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合理提高医务人员工资待遇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保障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合理待遇,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中“医务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持平,乡村医生报酬在现有水平的基础上逐年适度提高”以及2013年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协对卫生工作评议、调研中提出的“编制和待遇还有待于更好解决”的要求,依据人均工作量逐年增长的速度和物价上涨的指数。 2013年底,我局建议2014年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人均报酬在原基础上,按递增5%左右进行预算,今后可考虑适度逐年增长。并以函的形式抄送至当地政府,目前都列入了2014年的预算。 衷心感谢你对相城区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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