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 | 王月娥 | 提案号 | 61 | |||
案由 | 关于2014年相城区教师招聘实施二次招聘的建议 | |||||
提案内容 | 为了不断提高相城区学前教育师资素质,防止本区学前教育专业的师范毕业生外流,建议:2014年相城区招聘教师,特别是幼儿教师,能够采取二次招聘的形式,第一次招聘本区学前教育的师范生,在招聘名额不足的情况下,再扩大招聘范围,使本区第一次招聘时没能入选的学前教育专业的师范生有第二次机会继续参加招聘,这样一方面能最大限度的防止本区学前教育专业的师范生流向外区,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高全区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素质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协办 | 区教育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14年3月26日 | |||
办理类型 | A | |||||
答复内容 |
王月娥委员: ①年龄以35、40、45周岁三个档次来划分; ②目前户籍可以设置到苏州市区,但不得设置到具体的各市(县)、区; ③学历一般应为本科及以上,个别岗位可以放宽到大专; ④专业设置时,管理岗位专业必须设大类,专技岗位专业可以设具体专业,但同类专业不得少于3个; ⑤其他条件可以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设置,但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不得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资格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