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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关于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来源: 信息发布 发布日期: 2011-03-23 10:23 访问量:字体:
提案人
朱 佐 
提案号
123
案由
关于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提案内容
   当前,各类矛盾纠纷很多,如果累积,将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和谐,区有关部门十分重视,采取了不少工作措施和办法,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但由于一些矛盾特殊性及调解处人员的工作能力水平不高,尚有一些矛盾纠纷无法及时化解,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为此,建议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矛盾纠纷调解队伍的建设,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提高调解员的法律法规政策水平;二是加强培训,提高调解员的调解技巧和调解能力。
承办单位
主办
区司法局
协办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1年2月28日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朱佐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调解员队伍的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大调解机制建设情况
我区的大调解工作自2004年成立并运行以来,坚持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为宗旨,勇于探索,创新思维,建设和完善区镇两级调处机构和区、镇(街道)、村(居)、组四级调解组织,全力以赴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0年,共受理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3016件,调处成功3001起,调处成功率达99%以上,为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大调解组织网络实现了全覆盖。区成立了党政领导挂帅,政法综治牵头,司法、信访、法院、公安、民政、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成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形成了区领导小组下的“一办四组”大调解运行机制;2008年,建立完善了区、镇(街道)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整合了司法、建设、劳动、卫生、环保、国土等部门的调解资源。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依托其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调解室。形成了纵向到村(居)民小组,横向到各行各业站点的调解网络。二是调解对接机制进一步完善。本着以人民调解为主,充分整合调解资源,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全面提高调解工作成效的原则,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新途径,从2008年底起,逐步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信访、交巡警和劳动仲裁等部门的有效对接。三是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取得新成效。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在节假日和重大敏感等节点期间组织力量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全面的排查分析,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隐患和问题。组织、指导各级各类调解组织,运用法律手段化解各种纠纷,重点调处因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劳动争议、工伤事故、拖欠工资等影响群众切身利益引发的矛盾纠纷。
———调解员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人民调解员队伍专职化建设扎实推进。近两年,市、区先后命名了两批共47名首席调解员。区、镇两级调处中心共配备了21名专职调解员。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法院调解室2名专职调解员,各镇(街道)调处中心派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和交巡警大队2-3名专职调解员。截至目前,全区共有专职调解员66名,特约、特邀专业调解员29名。二是人民调解权威性明显提高。我们通过聘请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调解工作指导员、特邀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顾问,建立法律服务团、法律顾问等形式,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介入各类纠纷的调解,提供法律服务咨询,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明显提高,调解协议和法律效力进一步彰显。
三是调解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把业务培训作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建区以来,我们每年都组织1-2次全区调解员业务培训,重点是劳动合同、仲裁、交通、国土、环境保护、医患纠纷、婚姻法、诉前调解、信访等内容,还多次组织参观学习、交流。调解人员的整体水平逐步提高。四是深入开展年度“双十佳”竞赛表彰活动。从2004年开始,每年对十佳调委会和十佳调解员进行表彰。2010年起,还开展了“争创十佳调解标兵、百名调解能力”的竞赛活动,进一步调动了全体调解人员的工作热情。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依然不够到位。有的地方在政策、财力和人力上尚未给予足够的支持。有的镇(街道)矛调中心离规范化建设要求仍有差距,调解室的硬件建设还没按要求完全配备到位,不能满足调解工作需要;有的人员不够到位,个别地方矛调中心专职调解员与派驻公安派出所专职调解员为同一人;还有的矛调中心专职调解员身兼数职,影响了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工作依然不够规范。有的制度坚持不够好,对制定的例会、回访、预警、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协议书制作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导致涉及人民调解协议书诉讼增多。三是调解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我们的大部份调解员深处基层一线,基层工作经验比较丰富,但普遍存在着学历低、专业知识缺乏的问题。在化解矛盾纠纷时体现为凭经验办事,创新思维少和解决疑难问题能力弱等短板。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下一步调解员队伍建设的计划和打算
一要严格人民调解员的选任。把懂法律、懂政策,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在人民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同志选聘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二要加强调解员的能力培养。继续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抓好工作交流,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制意识、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政策水平、法律水平、文化知识水平较高,能够适应新的形势需要的高素质的人民调解队伍。三要创新人民调解方法。坚持平等自愿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的方向,充分运用说服教育、耐心疏导、平等协商等方法化解矛盾纠纷。在实际调解中,要主动介入,大胆创新,通过多种方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联系、协调和指导的工作机制,切实完善定期联络制度,主动了解民意,掌握民情,积极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四要扎实开展竞赛活动。继续巩固“双十佳”活动成果,积极实施“十佳调解标兵和百名调解能手”工程,努力培育一批有相城特色的本地区、本行业、本专业的调解能手。
最后,再一次对您提出的提案(建议)表示感谢,并欢迎您继续关心支持调解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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