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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关于加强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的建议

来源: 信息发布 发布日期: 2011-03-23 10:23 访问量:字体:
提案人
王东明
提案号
122
案由
关于加强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的建议
提案内容
    目前,全区一些学校特别是幼儿园配有学生接送车,接送服务既方便了家长和孩子,也利于幼儿园和学校的发展,但接送服务中也存在一些可能威胁学生安全的问题,如一些接送车辆超速、未安装安全带和防护栏、随意停靠、车座设计不符合孩子的身体特点,等等。12月27日湖南省衡南县松江镇发生的校车坠河事故,以及近年来各省、市、区发生的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再次使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管理、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引起各方面关注。对此,建议如下:(一)对全区学生接送车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校车依法予以处理。(二)加强对上路行驶接送车辆的管理,严厉查处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将车辆超载、超速情况向学校通报,督促学校加强对接送车辆及其驾驶员的规范化管理。(三)增设接送车辆停靠站,维护交通秩序。
承办单位
主办
区教育局
协办
相城交巡警大队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1年3月11日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王东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来,校园安全成了全社会关注的话题。很多地区都开始集中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加强对重要地段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管理,确保校门口的通行安全,同时采取措施打击“黑校车”、“黑出租”,特别是非法营运车辆运载小学生上下学等现象。为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减少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好广大中小学生、幼儿上放学途中交通安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苏公通〔2010〕85号),加强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明确学校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我区根据文件精神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了排摸,积极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今年以来在区综治委牵头下,会同公安、交警、教育等部门多次对学校的校车进行了联合执法和检查。针对当前校车管理的严峻形势和你提案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提高对校车管理的认识,加强对校车的管理。保护孩子,怎么做都不为过。校车安全,不容讨价还价。减少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好广大中小学生、幼儿上放学途中交通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我们要加强对校车的检查和管理,特别是民工子弟学校的校车更要加强管理和检查。教育局将配合交警等部门对上路行驶的学生接送车辆加强管理,严厉查处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学校加强对接送车辆及其驾驶人员的规范化管理。
    二是强化政府责任。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了我国首部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依据该标准,小学生校车必须每座配备安全带、安装“汽车黑匣子”,校车至少应设两个应急出口,双层客车和铰接客车均不得作为校车等。标准规定,公交车、中巴车等普通客车不得作为校车运营。而据了解,目前市场上小学校车大多数都不符合国家标准,一旦校车国标实行,很多学校原有校车将面临停运,需要大量资金购买新校车。各镇、街道政府在积极参与学校校车购买、租赁工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大财政投入,把校车费用纳入教育经费预算,避免校车成为学校与学生的新负担。
    三是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来加以完善。加强校车检查管理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根据苏州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从教育机制改革上入手,公平教育资源,让孩子们基本实现就近入学,这是较大幅度减少校园安全事故、降低孩子出行风险的治本之举。
    四是抓好交通安全教育。抓好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上放学;做好对家长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家校会议等时机,组织学习相关交通法规,强调遵守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主动配合学校及交管部门抓好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落实专人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制止超员、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报请公安交管等部门处理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谢谢你对相城区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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