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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关于尽快调整教师住房公积金的建议

来源: 信息发布 发布日期: 2011-03-23 10:22 访问量:字体:
提案人
龚雪生
提案号
118
案由
关于尽快调整教师住房公积金的建议
提案内容
    继去年政协全会期间,我们教育文化界的《关于尽快调整教师住房公积金》集体提案,因为时限问题未能纳入全会提案,仅作为平时提案。但时间过去已经一年,情况仍不容乐观。据详细调查目前仅黄桥镇作了调整,其他乡镇至今未动。因此差距越来越大,以30-35年工龄高级职称为例,最高的达到830元(不含政府补贴),最少的仅417元,是最多的一半,尤其是阳澄湖镇、太平街道、渭塘等,交纳的比例还是以04或05年的基数,教师反响特别强烈。
    因此建议:区委区政府能出台相关文件,一方面规范全区教师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统一标准,为教师的均衡权利享受提出指导性意见,另一方面督促相关乡镇尽快落实教师的住房公积金的调整政策。
承办单位
主办
政府办
协办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1年4月7日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龚雪生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调整教师住房公积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据调查,全区现有在编教师4040人,总体来看目前我区缴存(发放)教师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水平与周边地区基本持平,基本符合国家规定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的要求。但各地之间存在不平衡的现象,全区除区直属学校、元和街道所属学校及开发区澄阳小学基本按照上限标准计算外,其他各地所属学校均未按上年工资年检标准或上限费率计算缴存(发放)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特别是几个财力相对薄弱的镇和街道教师住房公积金发放水平偏低。有的地方还存在新职工住房补贴费率与老职工相同的问题(新职工应为15%,老职工为4.9%)。针对这些问题,区政府办公室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意见,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进行了专题调研。从反馈的情况看,各地对这一问题高度重视,均表示随着地方财力的增长将逐步提高教师住房公积金待遇。
    对于您提出的要统一全区教师住房公积金待遇标准的建议,我们认为标准是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明文规定的,关键是要逐步执行到位。但是,目前各镇(街道)所属学校的教育经费由各地财政承担,由于各地财力不同,特别是近年来对教师工资、奖金大幅提高后,对当地公共财政的支出带来很大压力,有的地方教育经费支出已占当地公共财政支出的50%左右。因此,对财力较薄弱的镇(街道),在短期内大幅提高教师住房公积金标准有一定难度。同时,还涉及到卫生系统等事业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问题,需要通盘考虑。总之,我们认为适当提高教师住房公积金待遇是合情合理的,应摆上各地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对此,我们将督促有关镇(街道、区)结合当地实际,尽快提高教师住房公积金待遇,使教师住房公积金发放水平逐步与规定标准接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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