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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主要职能
1、部门类别:政府工作部门
2、主要职能:
一、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综合监管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全区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四、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综合管理全区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七、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八、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安全生产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的检验检测、安全评价、安全评估、安全咨询、安全培训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九、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方面的交流活动;指导和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
十、承办区政府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3、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12-85182060
电话传真:0512-85182050
电子邮件:xh66@szxc.gov.cn
通信地址:苏州市相城区行政中心1号楼
邮政编码:215131
(二)机构领导及分工
金瑞良同志(局长、党组副书记):主持局机关的全面工作,兼管办公室。主持区安委会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工作、机关干部工作、财务和人事工作。负责信息发布及机关信息化建设。
王爱兵同志(党组书记、副局长):分管危险化学品管理科。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党务、工会和机关作风建设、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监管及行政许可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监管和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资质管理。负责对外交流联络工作。
宋锦仁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综合管理科。负责政策法规、隐患整改排查与整改、专项整治和重特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负责职业卫生、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安委办日常工作等。
范晓华(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负责企业事故调查和行政处罚以及事故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燃气管道、以及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等工作。负责安全培训、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三)内设机构职能及联系方式
1、办公室
主要职能:
1、协助局领导组织、督办机关的日常行政工作;
2、牵头组织起草机关的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材料;
3、牵头起草制定和监督执行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4、组织、协调机关电子政务工作的实施,负责机关政务信息的对外报送工作;
5、负责机关各类文件的收发、印刷及其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工会、人事、财务工作,做好机关资产管理及工资福利的发放、报销、预算及其相关报表的制定和报送;
7、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向国家、省、市等上级媒体报道我区安全生产情况。指导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弘扬安全文化。具体组织并指导镇(街道)和部门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
8、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文书材料内审等法制工作;牵头全区安监系统的行政复议和本局行政诉讼工作;
9、负责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10、负责机关安全卫生、保密、计划生育、医疗保健、车辆使用等后勤保障工作,协助业务科室做好重大活动、会议等工作的接待服务工作。
主要负责人:吴国强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512-85182060
电话传真:0512-85182050
电子邮件:wgq66@szxc.gov.cn
2、综合管理科(安委会办公室)
主要职能:
1、承担区安委办日常工作;
2、牵头做好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区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落实和考核具体工作;
3、综合协调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4、牵头做好全区性安全生产综合性大检查和工作督查;
5、负责全区重大事故隐患的普查、登记、辩识和分类、分级整改管理,负责全区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整改验收工作;
6、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
主要负责人:刘训模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512-85182051
电话传真:0512-85182051
电子邮件:lxm66@szxc.gov.cn
3、危化品管理科
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依法做好全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行政审批及服务工作;
3、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备案和监管工作;
4、负责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及备案工作;
5、组织、指导、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参与危化品事故调查处理和重大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定期分析研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
7、督促企业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8、指导危化企业采用和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
9、配合有关科室依法调查处理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举报投诉。
主要负责人:王益民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512-85182089
电话传真:0512-85182050
电子邮件:sjr66@szxc.gov.cn
(四)直属单位职能及联系方式
1、苏州市相城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主要职能:
受苏州市相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
1、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调查处理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帮助企业吸取教训,提出整改意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提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建议;
2、加强对全区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开展日常和事故前的监察执法活动,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配合局职能科室,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职业危害、烟花爆竹及其它高危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全区高危企业的监察执法工作;
4、配合开展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对不及时整改和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5、负责协调、指导相关部门、有关乡镇和企业做好西气东输管道和全区燃气管线的安全生产工作;
6、做好安全生产各类举报案件的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案件的审核和立卷归档工作,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8、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总结事故发生特点和规律并提出预防控制措施。
主要负责人:陈卫峰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512-85182070
电话传真:0512-85182050
电子邮件:cwf66@szxc.gov.cn
通信地址:苏州市相城区行政中心1号楼
邮政编码:215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