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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创业最高可获5000元补贴
发布时间:2008-9-8 9:12:11

    □商报记者 大秋

    本报讯 日前,苏州市出台对残疾人创业的鼓励政策 《苏州市区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意见》,自今年1月1日起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可一次性获得最低3000元,最高5000元的补贴;残疾人若被评为市级以上自主创业典型的,可最高获得5万元的奖励。另外,企业若接收一名残疾人就业,可一次性获得2000元补贴。

    残疾人自主创业最高可获5000元补贴

    今年1月1日以后申领 《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的自主创业残疾人,可按《工商营业执照》中注册资金的20%确定补贴金额,一次性给予最低3000元,最高5000元的补贴(享受此补贴政策的不重复享受 《关于鼓励市民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所规定的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如已经享受,则差额部分予以补足),要求残疾人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另外,残疾人在五年之内,不得重复享受自主创业补贴资金。

    那么,已经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怎么申领创业补贴呢?具体的申请程序为:残疾人凭《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残疾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填写《苏州市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街道残联经实地核查,出具核准意见,街道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出具是否享受 《关于鼓励市民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所规定的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报区残联审核;经区残联审核,符合规定,区残联先行一次性按实拨付自主创业残疾人补贴资金。

    残疾人自主创业典型最高可获5万元奖励

    残疾人自主创业者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在残疾人中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获得市级以上授予的荣誉称号。获得市级表彰,奖励1万元;获得省级表彰,奖励3万元;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5万元。

    另外,对免费为残疾人创业初期提供孵化平台,帮助残疾人实现成功就业的服务机构,视扶持自主创业人员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企业每接收一名残疾人可获补贴2000元

    今年1月1日以后,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为残疾人的自主创业实体(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的单位除外),新增1名以上残疾人就业,并与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和社保部门用工规定。每新增1名残疾人就业 (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一次性给予2000元补贴,以此类推。

    具体的申请程序为:残疾人的自主创业实体,凭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和《残疾证》、与用工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书复印件,向市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苏州市残疾人自主创业实体新增残疾人就业补贴申请表》和《苏州市残疾人自主创业实体新增残疾人就业花名册》;市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经核查,出具核准意见,报市残联批准;市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按实拨付补贴资金。

(摘自城市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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