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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类别 |
行使
依据 |
公开
形式 |
公开
范围 |
公开
时间 |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承办部门 或人员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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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排污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 |
网络、文件、公示栏 |
依申请公开 |
依申请时公开 |
1、不超标排污:0.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2、超标排污:在前基础上加征1倍 |
环境监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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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废气排污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 |
网络、文件、公示栏 |
依申请公开 |
依申请时公开 |
0.6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
环境监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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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固废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 |
网络、文件、公示栏 |
依申请公开 |
依申请时公开 |
1、一般固废:冶炼渣25元/吨,粉煤灰30元/吨,炉渣25元/吨,煤矸石5元/吨,尾矿15元/吨,其它渣25元/吨。2、危险废物:1000元/吨 |
环境监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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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 |
网络、文件、公示栏 |
依申请公开 |
依申请时公开 |
按超标分贝数征收350元/月至11200元/月,如有二处及二处以上噪声超标,则加征1倍 |
环境监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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