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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行使依据 |
强制措施 |
承办部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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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第十三条 |
限期改造、拆除、罚款 |
执法管理科 |
会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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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擅自占用市区广场及道路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
《苏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第九条、《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第十八条、《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
拆除 |
执法管理科 |
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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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擅自在居民区(小区、组团)街巷两侧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 |
《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第九条 、《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
限期拆除、没收 |
执法管理科 |
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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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擅自建造(设置)户外广告专用设施 |
《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第九条
、《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
限期拆除、没收 |
执法管理科 |
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 |